文山市纪委聚焦主责主业,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,多轮驱动开展专项纪律检查,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2017年,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5个,给予提醒谈话、诫勉谈话89人次,问责27人,立案12件12人。
畅通监督渠道。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实名有奖举报,在全市各乡镇(街道)、村委会(社区)、自然村(居民小组)设置脱贫攻坚信访举报箱1367个的基础上,及时启动实名有奖举报工作,安排人员到市纪委信访室24小时不间断工作,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无阻。通过市级新闻媒体、七都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,在全市各自然村张贴举报公告,实现宣传的全覆盖,共设置公布举报邮箱18个,举报电话18个,对2名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通报曝光,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。
强化监督检查。成立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,围绕精准识别目标人群、精准实施脱贫项目、精准管理扶贫资金、脱贫攻坚政策宣传,干部作风、群众投诉举报线索6个方面,按季度对全市17个乡镇(街道)、58个市级单位脱贫攻坚战责任落实、易地扶贫搬迁、农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,共查找出问题16个,逐一列出问题清单,限期销号整改。
从严问题惩处。制定下发《中共文山市纪委、文山市监察局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》,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线索排查、移送、处置、问责、通报五项机制,指导督促本级和下级开展问题线索排查、线索移交、线索处置、问责追责、报告通报等环节工作,加大对扶贫领域和脱贫攻坚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快速处置工作力度,切实纠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(吕玉潇)